加强合作,共创价值:运营商合作助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,各运营商的能力、技能、能力、战略等因素的结合,不断完善运营商的数字化转型和融合升级,为互推数字转型提供扎实支撑。
当前,大数据的影响力、技术手段的革新,决定了运营商能够获得数字化转型的“先天优势”,但在运营商合作上,由于用户精细化的概念,在内容创新上也需要通过“内容+”的形式。
一是可以针对不同的运营商,打造数字转型的内容新形式;
二是可以从运营商行业中挖掘潜在的数字化转型需求,寻找新的数字化转型机会;
三是让“大数据”或“算法”服务商实现“大数据”的“强需求”,帮助运营商进行“大数据”改造。
4. “大数据”有什么意义?
从概念的角度来看,互联网是为了解决用户消费体验的问题,而互联网是为了满足用户的“消费体验”。因此,大数据与内容的结合更符合品牌形象的用户需求。
大数据和内容能够促进消费体验的改变。但前提是内容的丰富性。
于是,在大数据和内容的结合上,运营商可以拓展更多的用户。
可以这样说,这些改变是用户体验的升级,用户体验的提升,而用户体验的提升,背后是品牌形象的改变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“大数据”和“算法”是可以的,但是“大数据”的价值在于:通过大数据,可以更好的满足用户的消费体验。
5. 如何运用大数据?
对于“大数据”和“算法”,这两者是并列的,但也有更多的差异。
这里,我会分享两个关键词,一个是“OMG”,一个是“R”。
从大数据的角度来看,RFM分析可以根据用户的消费特征和行为,挖掘和分析用户的购买力,从而帮助我们进行更好的营销,使营销更加精准。
而“RFM”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:
a. 使用者与品牌的关系;
d. “消费频次”;
e. “消费金额”;
关于“F”和“A”,应该是使用者与品牌之间的关系。
F用户,每次消费的频率与平均消费额的百分比。
另一个是“F”,我们知道,通过消费频次和平均消费金额来获得一个用户的消费频率越高,就越说明该用户越有兴趣在该品牌消费。